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厂劳动动态管理暂行规定

添加时间:2024-01-25

/

厂劳动动态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厂已经聘任(用)或组合上岗的人员、试岗人员和待岗人员。试岗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新招录人员、新安置的退伍军人和因工作需要转岗的.人员。待岗人员指未被聘任(用)或组合上岗的人员。

三、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待岗人员:

1、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或所领导的车间(科室)、班组连续六个月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中层领导、班组长;

2、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拒不改正者;

3、连续矿工5天以上或累计矿工10天以上者;

动态岗位职责_岗位设置动态管理_公司三岗动态管理制度内容

4、受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严重失职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责任考核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6、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四、试岗人员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符合上岗条件的列入上岗人员。如试岗期间出现第三条第二款至第六款所列情况之一的,新招录人员一概予以辞退;其他人员列入待岗人员。

五、待岗人员原则上在原单位、班组跟班学习,限期改正。

六、各管理和生产、服务岗位出现缺编时,由所在单位、部门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待岗人员中择优选聘。

七、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各单位、部门有权调整管理范围内已聘任(用)或组合上岗人员的工作岗位。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hm0755.com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