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公司领导人员行为准则总 则公司的各级领导者是公司的核心,是员工队伍里骨干中的骨干,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所从事的工作充满热情,且头脑精明、创新能力强;在员工面前有着积极的形象与模范作用;具有博大的心胸和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为此公司对各级管理者提出以下八条要求和四条规定,望以此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责任心自动自发:工作竭尽所能,不找借口;执行任务到位,注重细节;能承受高要求、高负荷的任务并持续取得好成绩。勇担责任:勇于面对工作中的困难与矛盾,敢于决策,不上交矛盾,自己消化问题。推功揽过,主动对错误和失误负责;解决问题从自身开始。 廉洁自律一身正气,廉洁自律;教育并监督下属廉洁奉公,所辖部门正气宏扬;对人对事公平公正。诚信为上,坦诚务实,是同事们可以信赖的人。做事认真,坚持原则 创新主动与先进企业对标,主动创新工作思路、模式、方法,成效显著。总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经常被采纳。全局观念3、深刻理解公司经营目标,依据职责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工作优先级、制定工作。 计划从公司的高度看待问题并行动。严格按公司的流程开展工作。将公司战略和决策宣传、贯彻下去。 经济头脑合理运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开源节流,时刻权衡投入产出关系。
始终将用户意识、流程意识、效益意识、成本意识、贯穿于工作中。 领导力指导、培养、开发、激励下属。具有人格魅力,是员工自愿学习的榜样;所领导的团队士气高昂。向下属布置任务时应最大限度地让下属了解相关信息,理解工作的重要性。 沟通与合作创造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渠道,赢得沟通对象的理解和认可。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意见,追求双赢的结果。 持续发展推行工作标准化、流程化。积极推进本部门的基础建设,包括:制度、队伍、文化的建设。 坚决杜绝的行为: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欺上瞒下。如发生上述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和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 不承担责任。如:制定部门业绩目标时,避重就轻,明显与部门职责不符;工作中推委扯皮,找各种借口回避困难与矛盾。如发生上述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和经济处罚或免除领导职务。第十一条 无全局观念、不负责任。如:在落实公司经营目标中,不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只顾为部门或下属“争利益”,对下属的考核、培养漠不关心,没有履行人员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十二条 不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不执行公司流程等。如发生上述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免除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