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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2011年发生的大地震及海啸影响,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3号机组堆芯熔毁。截至今年3月,该核电站内已产生125万吨核污染水,且数量仍在增加。日本政府今年4月决定,将核污染水经过滤、稀释后排放入海,排放将于约两年后开始,预计将持续20年至30年,直至废堆工作完成。
日本核污水预计持续排放20至30年
据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已决定通过海底隧道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至近海。
日本政府今年4月决定,将核污染水经过滤、稀释后排放入海,排放将于约两年后开始,预计将持续20年至30年,直至废堆工作完成。
日本政府和东电研究过两种核污染水排放方案:一是通过海底隧道排放至距离核电站1公里左右的近海,二是直接从沿岸排放。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与东电已决定采用通过海底隧道排放至近海方案,理由是这种排放方式更易让核污染水在海洋扩散。
日本核污水排放方式基本敲定,拿什么让世界放心它的选择?
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多次言而无信和应对失当后,相关信用早已破产。
东京残奥会开幕式发出“改变世界”呼声的当天,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就迈出了“改变世界”的惊人一步。
据日本放送协会(NHK)24日报道,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已基本敲定,将通过修建海底隧道的方式,把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染水引流到距海岸1公里附近的海中排出。
消息一出,福岛县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表示,他们会审视日本政府的报告和解释,但就目前掌握的情况而言,他们将坚决反对这样的处理方式。
所谓“名声”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日媒报道的措辞是非常讲究的。比如,从不用核污染水,而是用核处理水,哪怕诸多证据表明这些水里的放射性物质从未被清除干净。
据日媒报道,这种处理方法的具体构想为,先用大量海水稀释核污染水,使放射性物质氚的浓度下降到标准值以下,然后通过海底隧道运输到核电站以东约1.5公里、南北约3.5公里的海域中心附近排放。
东电公司声称,氚的浓度将被稀释到每升1500贝克勒尔以下。由于核电站港湾内的海水含有放射性物质,因此将从港湾外取水。
东电公司近期将向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提交审查申请,同时着手准备工程。此前,东电公司提出2022年初正式施工,按照政府方针于2023年春左右完成建设开始排放。
根据东电公司此前公布的核污水排放计划,福岛核污水的单日最大排放量将达到500吨。目前,东电公司设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储水罐可储存137万吨核污染水,但最终实际排放将远超137万吨。
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处理方式,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声称一来更方便稀释核污染水,二来有利于维护福岛的“名声”。但是,多数福岛民众对此并不买账。
有日本民众在网上说,“日本政府一直在拿福岛名声说事,但如果不排放核污染水就什么事都没有,对所谓的‘名声’一词感到恶心。”
韩国民众抗议日本政府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决定。图源:AP
请别再鞠躬
对世界来说,更重要的还是日本此举到底是稀释核污染水,还是更方便核污染水扩散。
日本政府认为,使用管道从远离海岸线的深海扩散,可以减缓放射性物质的扩散。因为深海洋流的物理属性不同于表层洋流,且规划中的排放区并非捕鱼区。
但是,深海洋流流速再缓慢,也不免与其它海水产生交换。更严重的是,在日本将要排放的核污染水里,绝不只是氚一种放射性物质。
此前有专家介绍,日本核污染水中含有多种放射性物质,如碘-129、锶-90、钌-106、碳-14、碘-131、铯-137等,它们都对人体有害,且相当多数半衰期较长,易于在海洋生物体内富集。
东电公司曾表示,核污染水经过“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处理,可以过滤掉62种放射性物质,只有氚无法被去除。东电公司还承诺,若过滤后的数值仍然超标,则会重复过滤程序。
但是,2013年,东电公司承认其隐瞒了核污染水已泄漏入海一事,理由竟是在确认问题前不想引起公众担心。2018年,东电公司又承认未能将核污染水中的全部放射性物质清除掉,但其多年来都坚称这些物质已被清除。
绿色和平组织认为,日本政府和东电试图将焦点放在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氚,以转移大众对其他残留物质的视线。该组织日本办公室高级核专家肖恩·伯尼表示,泄露的东电公司内部文件已经证明,即使通过ALPS处理,也无法将许多放射性元素如碘-129、锶-90、钌-106、碳-14等减少到"无法检测"的程度。
法国核辐射独立研究与信息委员会的罗兰·迪巴德今年4月表示,他对去年获得的水样进行检测后发现,水中的污染物质含量依然很高,除了氚之外,还有许多别的能够在自然界中存留很久的污染物。
“令我感到震惊的是虽然日本政府对排入大海的污染物的含量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但这些标准远远高于东电公司的ALPS处理所能够达到的指标。”罗兰·迪巴德如是说,“ALPS并不足以去除所有的污染元素,而且,我并不相信东电公司找到了新的有效措施。”
其实,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的选择,从来不止排海一项。更不必讳言的是,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多次言而无信和应对失当后,相关信用早已破产。核污染水固然不好处理,可信用一旦耗尽,日本拿什么让世界放心它的选择?
莫不是还以为,再次鞠躬道歉就翻篇了?图源:GJ
国际锐评|日本如执意排核污水入海沿海各国有权索赔!
据日本媒体24日报道,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已经决定“通过海底隧道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至近海”,理由是这样做更容易让核污染水在海里扩散。
如果消息属实,这是日本政府罔顾国内外强烈反对、单方面迈出威胁全球环境安全与民众健康的危险一步。亚太邻国乃至全球沿海国家均有权采取行动,向日方进行索赔!
今年4月日本政府宣布,计划约两年后开始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国际社会谴责声如潮。迫于压力,日本政府一方面设法淡化核污染水的危害性,一方面不得不展现出某种愿意合作的“姿态”,比如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年内赴日本进行核污水安全性评估。
但事实证明,日本政府此举不过是“缓兵之计”。正如日媒此次所披露的,日本政府一直在就推进核污染水排放“时间表”进行各种安排。换句话说,日方铁了心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大海排放核污染水。这让世界再清楚不过地看穿其自私自利的真面目以及“两面派”行径。
在福岛核污水处置问题上,日方必须明白,这绝不是纯粹的日本国内问题,也不是日本政客提出设立基金弥补国内渔业损失后,就能为所欲为的。据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分析,由于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核污水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将蔓延全球海域。绿色和平组织核专家曾指出,日本核污水所含碳14元素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并可能造成基因损害。
可见,日本福岛核污水处置问题,事关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和各国人民生命健康。日方在与利益攸关方和国际机构协商一致之前,不得擅自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如果日方执意妄为,国际社会完全有权利拿起国际法武器,对其进行追责索赔。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进行的活动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或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扩大到其按照本公约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之外”。公约第二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各国应按照国际法承担责任。”
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逃脱不掉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正如相关国际法专家指出,一旦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造成严重环境破坏,相关国家可在科学测定本国受害情况的基础上,保留对日本提出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索赔权利。
作为世界上唯一遭受核武器打击的国家,日本理应对核辐射和核危害有着超越他国的深刻认知。但日方迄今在核污染水处理问题上的态度和行动说明,它绝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而是存心不良、自私自利的国家。那些挑战国际法理、道义和良知的日本政客倘若一意孤行,必将留下历史骂名,遭到正义的惩罚。
来源:快科技、深海游深海区公众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国际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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